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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就业处:2011届毕业生就业信息第二次书面校核的通知

2011-06-13 10:01:30 来源:就业处 分类:学生工作通知 阅读量:

本次书面校核是2011届毕业生(含研究生,春季已派遣的除外)最后一次对个人就业信息进行校核和修改的机会。为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就业派遣信息的准确,请各学院老师务必通知和组织每一位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次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1届毕业生就业信息书面校核名单》的校核要求

1、《校核名单》上除“生源所在地可以直接修改(格式为省份名称+地级市名称),其它签约信息有误的须毕业生本人携带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就业管理科修改

2、《校核名单》需每位毕业生的确认并签名,所有校核反馈信息都将在交大就业网进行修改,毕业生最后的派遣方案以交大就业网站信息为准请毕业生随时关注交大就业网个人就业信息,发现错误及时携带相关证明到就业管理科修改;

3、《校核名单》为所有参加2011届派遣的毕业生名单,若与学院实际参与派遣人数有出入,请各学院出具需要从2011届派遣名单中删除或增加的毕业生名单(格式详见附表)。增加或删除派遣的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后与《校核名单》一并交就业管理科统一处理(研究生交九里校区4208A,本科生交犀浦校区四食堂三楼305)电子版发送到328693297@qq.com;

4、《校核名单》经各学院所有毕业生本人核对信息并签名确认后,统一加盖学院公章后于6月20日前返回就业管理科。因毕业生个人原因未校核或校核不准确造成其就业派遣方案错误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

1、我处已从研招办取得录取我校博士生名单,并已在6月4日将相关信息处理为升学;

2、此前网上校核提交了签约信息错误,但未携带相关证明到就业管理科修改的毕业生,其交大就业网及《校核名单》中的就业信息一律未做修改;

2、截至目前尚未提交签约信息的毕业生,其签约信息已按照回原籍进行登记(回原籍的具体地址按照各省文件规定,具体接收单位参见交大就业网-就业指导《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接收高校毕业生单位一览表》),已落实签约单位的毕业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就业管理科修改信息;来源: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