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和评奖工作组研究决定,现公布2013届新生入学奖(助)学金评定相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选资格
全日制在校硕士生,委培生、免研辅导员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二、评选办法
1.分类别按专业方向评定奖(助)学金。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研究生院下拨指标分别评定。
推免研究生和考试录取研究生按照学校下拨指标分别按专业方向分开评定。奖(助)学金获奖名额分配按各学科和招生人数的比例切块分配。
2.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奖(助)学金等级。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推免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推免排序成绩×50%+推免复试成绩×50%
統考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入学考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成绩见附件)
3.其他相关政策。
对于优质生源、中法4+4等、少数民族骨干等,学院将按研究生院《88038威尼斯关于优秀推免研究生的奖励办法》文件予以执行,后续事项敬请关注。
三、公示与疑义
若有疑问,请各位同学在6月8日、6月9日两天通过正常合理渠道予以反映。史老师:87600955,九里校区
来源:土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