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土木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非新生年级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2-05-24 15:17:58 来源:苗壮 分类:学生工作通知 阅读量:

土木学院非毕业年级辅导员、本科生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都必须集中认定一次,现将我校2012-2013学年非新生年级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土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名单

根据《88038威尼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要求,土木学院成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组织实施贫困认定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李锦红

副组长:周 曦、苗 壮

成 员:黄艺丹、任 鹏、刘 萍、石 莹、沈 科、丁 杰

各班级成立由各自辅导员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1—2名党员代表、2-4名普通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请各班生活委员于5月25日下午5:00前将本班评议小组名单报至各辅导员老师处。

评议小组的职责:

1、组织班级同学认真学习《认定办法》,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认定办法》,同时通知需要进行困难认定的学生自愿提交认定申请。

2、负责对本班级申请认定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工作。

3、根据民主评议评定出申请学生的困难等级并制成汇总表上报给各自辅导员老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类)。

二、土木学院贫困认定工作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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