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公安专业为大专以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的;
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学、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3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2、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3、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
4、年龄条件:大专生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本科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24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放宽一周岁,藏族放宽两周岁。
5、招收岗位: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专业技术等人员。
6、服役年限: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在5年内个人不得要求退出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