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房产管理局是湛江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纪检监察室、房产管理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宅与房产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区内的国家直管公房管理、城市房产经营管理、小区物业管理、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和所有房屋的转让、抵押、置换、评估、租赁等;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平面测绘管理;负责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批和监督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验证和换证工作;对市辖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局下属湛江市房地产交易所、湛江市房产权登记所、湛江市房产测绘所、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湛江市物业管理中心、湛江市房地产档案馆、湛江市房产管理局霞山房管站、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赤坎房管站等8个正科级基层单位。其中湛江市房地产交易所、湛江市房产权登记所、湛江市房地产档案馆等3个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湛江市房产测绘所、湛江市房屋租赁管理所、湛江市物业管理中心、湛江市房产管理局霞山房管站、湛江市房产管理局赤坎房管站等5个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市区房产交易、房屋测绘、登记、房屋租赁、房地产档案管理以及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有房屋等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充实我局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我局决定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测绘、土木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法学、行政管理等管理人员(详见下表)